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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行动规划
  
2012年12月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为维护长江上游鱼类种群多样性和长江上游自然生态环境,合理持续利用渔业资源,补救因水电工程建设和经济建设等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及时拯救长江上游濒危鱼类而建立的。保护区范围涉及云南、贵州、四川和重庆,是我国唯一跨越四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是我国最长的河流型自然保护区。这些特点使该保护区面临更多特殊的威胁因素、制约因素和挑战,保护管理工作十分复杂和困难。
为了改善和加强保护区的管理水平,提高保护区的管理成效,需要通过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科学地制定保护区的保护行动计划,以指导日常的保护管理工作,包括成效评估的开展。
经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共同协商,由西南大学渔业资源环境研究中心参与,联合开展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行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
规划采用保护行动规划方法(Conservation Action Planning,简称CAP)编制。保护行动规划方法是由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开发,用于自然保护区保护对策制定及其成效评估的管理系统,已被40多个国家1000多个保护项目采用并取得良好效果,也已在中国国内如云南、上海、北京等地试用。
规划编制工作历时一年。2010年11月,成立了由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长江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护区各省级管理机构等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科研人员为核心成员的规划编制工作组。2010年12月13-15日,大自然保护协会和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厦门召开“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行动规划研讨会”。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市(省)保护区管理处(站)参与保护区规划的编制人员、重点市(区)保护区管理处(站)负责人、四川省水产研究所、西南大学等单位30余人参加会议。研讨会上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介绍了各自区域的管理现状;大自然保护协会专家详细介绍了保护行动规划方法;与会人员探讨了其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应用前景和途径,并由规划编制工作组确定了编制规划的工作计划。2011年1月至11月,规划编制工作组分4次对保护区所有管理处(站)所管辖的江段进行了现场调查。通过走访保护区管理人员、渔民、采砂业主,水生生物和鱼类资源采样调查、收集有关保护区的文字和影像材料,掌握了大量有关保护区的第一手资料。2011年7月至12月,规划编制工作组4次在重庆集中讨论,对收集的资料和信息进行认真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本规划报告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并经三次反复修改,完成了本规划报告初稿。
《规划》的编制采用选取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对象、评估他们的生存力、分析其生存力下降的原因和保护区面临的制约因素、制定保护对策(包括目标和行动)、制定监测评估方案的逻辑程序。用代表性、受威胁程度和生存力现状等作为标准,确定了保护区的8个重点保护对象,分别是:长薄鳅、圆口铜鱼、中华金沙鳅、华鯪、鱼类漂流性卵苗、达氏鲟、河岸带和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编制组认为,这8个重点保护对象足以反映保护区的鱼类和自然生态系统总体。
《保护行动规划》评估了这8个重点保护对象的生存力(关键生态属性),初步评估结果表明:其中5个重点保护对象的生存力等级为“差”(分别为长薄鳅、圆口铜鱼、华鯪、达氏鲟、河岸带),3个重点保护对象的生存力等级为“一般”(分别为中华金沙鳅、鱼类漂流性卵苗、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并用这些重点保护对象的加权值,作为保护区的生存力等级,其等级为“差”。
《规划》分析了导致重点保护对象生存力退化的原因,主要原因有9个,其中影响程度很高的有2个,分别是采砂作业、渔业捕捞强度过大;影响程度高的有6个,分别是非环境友好型大坝水库调度、航道建设、渔业捕捞网具网目过小、内陆航运、污水排放、其它涉水工程建设;影响程度中等的1个,取水工程。
《规划》也分析了保护区面临的关键的制约因素,也就是实现保护区的有效管理必须克服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保护区管理条例不适应、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欠合理、管理辖区划分不够清晰、保护区建设与保护资金不足、保护区本底资料不足且缺乏共享机制、保护区相关基础研究不够、保护区在周边的影响力有限,以及保护区人员能力缺乏。
针对重点保护对象的生存力(健康)现状、生存力下降的原因、实现成功保护的制约因素,《规划》提出14项保护管理目标,也分别制定了实现每个目标的行动计划。这14项目标是:
到2016年,在保护区范围内实现规范化的采砂管理,使采砂作业对保护区的影响降低一个等级;
到2016年,使航道建设对保护区的影响降低一个等级;
到2016年,使内陆航运对保护区的影响降低一个等级;
到2016年,使其它涉水工程对保护区的影响降低一个等级;
到2016年,保护区水域水质不劣于III类;
到2016年,实施上游大坝的生态水文调度,繁殖季节(4-6月)朱沱站平均水位受干扰程度不超过20%;
到2014年,保护区各省市100%实施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制度;
到2013年,保护区渔获物中幼鱼比例控制在20%以下;
到2014年,实施赤水河流域综合管理,赤水河生物完整性指数保持在50以上;
到2016年,全面提升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
到2016年,保护区建设成为国内珍稀特有鱼类和长江上游河流生境特色研究的科研平台,科技对保护区管理的贡献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
到2016年,全面提升保护区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力,充分发挥保护区环境教育功能,沿江各级政府对保护区的知晓率达到100%;
到2016年,建立保护区运行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确保保护区每年获得专项运行经费;
到2016年,规范保护区增殖放流工作,关键物种种群数量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规划》也制定了一个初步的监测评估方案,用于指导规划期内监测评估工作。本监测评估方案包括重点保护对象的关键生态属性、影响保护对象生存力下降的原因、保护区管理能力等3个方面的监测指标及其监测方法,以便监测重点保护对象的生存力是否如预期有所改善、造成生存力下降的根源是否如预期得以减轻,保护区的管理能力是否如预期获得改善。监测结果显示这些方面(或者它们中的某些方面)进展不明显,或不如预期目标时,也便于帮助调整保护行动规划以实现最佳保护成效。
保护行动规划绝不是一次性工作,相反,它是一个渐进的、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过程。《规划》编写组衷心希望听取专家和一线保护管理工作人员的意见,了解《保护行动规划》操作实施中碰到的问题,对本《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并衷心希望《规划》能够真正帮助保护区改善和提高保护管理成效。
 
 
 
 
规划编写组
2011年12月16日
 
 

第1章 保护区概况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前身为“四川长江合江—雷波段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三峡水库和金沙江水电工程的相继建设,国家环保总局于2005年对该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包括保护对象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国务院办公厅,2005),并将其更名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
 

1.1     保护区范围、功能与功能区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四川东部盆地南缘丘陵区和云贵高原区的黔北山地区域范围内,地理坐标在东经104°9′至106°30′,北纬27°29′至29°4′之间,由金沙江下游向家坝至重庆的马桑溪河段、赤水河干流和部分支流、岷江下游及其支流越溪河,以及长江支流南广河、永宁河、沱江和长宁河的河口区河段组成。保护区跨越四川、贵州、云南、重庆四省市,总面积33174.23公顷,河流总长度1162.61公里,其中,建成后的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坝轴线下1.80公里处至重庆长江马桑溪江段,长度353.16公里;赤水河河源至赤水河河口,长度628.23公里;岷江月波至岷江河口,长度90.10公里;越溪河下游码头上至谢家岩,长度32.10公里;南广河下游落角星至南广镇,长度6.18公里;永宁河下游渠坝至永宁河口,长度20.63公里;沱江下游胡市镇至沱江河口,长度17.01公里;长宁河下游古河镇至江安县,长度13.40公里。
保护区的主要功能是“尽最大可能使水利工程的不利影响得到最大程度减轻,使原保护区的价值尽可能得以实现,有效保护珍稀特有鱼类及其特有的生存环境,使珍稀特有鱼类资源衰退趋势得以遏制,种群数量有所增加”。其主要保护对象为白鲟、达氏鲟、胭脂鱼等68种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及其重要生境(见附表1)。
保护区共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大功能区域。其中:
核心区:由5个河段组成,即金沙江下游三块石以上500米至长江上游南溪镇、长江上游合江的弥陀镇至永川的松溉镇、赤水河云南的鱼洞河至白车村、贵州仁怀市的五马河口至赤水市的大同河口,以及赤水河干流习水河口至赤水河口。河段总长度为349.25公里,总面积10803.48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2.57%。
缓冲区:由20个河段构成,即金沙江下游横江口至三块石以上500米,长江上游南溪镇至沙沱子、沱江口至弥陀镇、松溉镇至珞璜镇,赤水河支流扎西河巷沟至马家坳、斑鸠井村至何家寨、倒流河老盘地至渡口、倒流河河口至巴茅镇、妥泥河雨河至大湾镇、妥泥河牛滚逑至妥泥、铜车河中寨至打蕨坝、铜车河文笔山至天生桥、铜车河胡家寨至湾沟,赤水河干流河源段一碗水坪子至鱼洞、湾潭至五马河口、大同河口至习水河口,岷江干流新房子至岷江河口、支流越溪河码头上至新房子,南广河落角星至南广镇,以及长宁河古河镇至江安县。河段总长度为607.46公里,总面积15804.64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47.64%。
实验区:由7个河段构成,即金沙江下游向家坝至横江出口,长江上游沙沱子至沱江河口、珞璜镇至马桑溪大桥,赤水河干流水潦至湾潭,岷江干流月波至新房子,长江支流沱江胡市镇至沱江河口,以及永宁河渠坝至永宁河口。河段总长度为205.90公里,总面积6566.11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9.79%。
2011年12月12日,国办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河北大海陀等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国办函〔2011〕156号),同意调整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后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由环境保护部予以公布。但由于环境保护部尚未公布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后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故本报告仍采此前公布的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

1.2     保护区在珍稀鱼类和河流生态系统保护方面的重要意义

1.2.1    典型的长江上游河流生态系统

保护区区域内长江干流及赤水河、岷江等支流,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具有长江上游河流典型特征的流域生态系统,水生生物物种丰富,类型多样。保护区地处长江上游四川盆地南缘和云贵高原向四川盆地的过渡区,地形地貌以及海拔高度的差异,形成了多样化的生境,涵盖了独特的河流地质、地貌和水文动力学环境,具有非常典型的代表意义。在保障鱼类种群时空分布、食物链和营养等级等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完整性、促进生态过程的顺利完成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区的长江上游干流河段,地形地貌上分为高山峡谷河段和丘陵宽阔河谷2个类型。峡谷河段,河道弯曲、流态紊乱、比降大、水流湍急,形成了多样性的河床地貌和沿岸带生境;丘陵宽阔河谷,由于江面开阔而使流速相对变缓、浅滩和深沱交错分布、水流呈现缓急交替的复杂流态,表现出与峡谷河段不同的生境多样性特征。
赤水河是长江的一级通江支流中目前唯一没有水利工程的河流。赤水河及其支流河段除了具有峡谷河段和丘陵宽阔河段以外,由于该区海拔高度在1000~1800米,河流比降大。河流上游区域,河道蜿蜒曲折、暗河相间、河谷深邃、滩多水急;下游区域具有平坝特点,河面较为开阔,并间有深潭。同时因其支流众多,高差变化形成的较为多样的气候特点,产生了多样化的水生生境。区域内河床的底质也因地质类型不同而有差异,形成了砾石、卵石、乱石或泥沙等多种类型,为多种鱼类提供了理想的繁殖、栖息和越冬场所。
保护区岷江河段,河谷两岸属丘陵低山地带,地势起伏平缓,沿河阶地、漫滩、心滩发育,水流较缓,为多种鱼类繁殖、栖息、索饵提供了良好的生境。

1.2.2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的集中分布区

保护区水域内分布有鱼类189种,分别属于9目21科99属。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的珍稀鱼类3种,即达氏鲟(Acipenser dabryanus)、白鲟(Psephurus gladius)和胭脂鱼(Myxocyprinus asiaticus;长江上游特有鱼类66种(含达氏鲟)。
保护区金沙江下游及长江干流江段有鱼类152种和亚种,分隶于7目18科90属,其中近40种为长江上游特有鱼类。鲤形目为该区的主要类群,已知有71属115种和亚种,鲶形目9属23种,鲈形目5属9种,鲟形目2属2种,鳗形目1属1种,鳉形目1属1种,合鳃目1属1种。在18个科的鱼类中,鲤科鱼类最多,有57属91种;其次为鳅科9属16种,鲿科4属12种,平鳍鳅科4属7种;其余各科的种类较少。在鲤科中以鮈亚科12属20种和鮊亚科9属20种为主,其次是鳑鮍亚科3属7种,其它亚科种类较少。在鳅科鱼类中以沙鳅亚科种类最多,有3属9种;其次为条鳅亚科3属4种,花鳅亚科3属3种。
保护区岷江段鱼类计有142种,下游鱼类最丰富,占种类90%以上,主要包括鲴亚科、鲌亚科、鮈亚科、鲤亚科、鰟鮍亚科、平鳍鳅科、鲿科、鳅科的大部分种类。在岷江下游江段共分布有岩原鲤、四川华鳊、黑尾近红鲌、短鳍近红鲌、宜宾鲴等30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白鲟、达氏鲟、胭脂鱼等珍稀鱼类在岷江下游江段也有分布,尤以胭脂鱼数量较多。
保护区赤水河段共分布鱼类108种和亚种,隶属7目17科71属,占长江鱼类种类数近1/3。赤水河栖息着29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它们是鲟形目鲟科的达氏鲟,鲤形目鲤科岩原鲤、圆口铜鱼、圆筒吻鮈、长鳍吻鮈、裸腹片唇鮈、齐口裂腹鱼,平鳍鳅科的短身间吸鳅、四川华吸鳅、峨眉后平鳅、四川华鳊、高体近红鲌、短鳍近红鲌、黑尾近红鲌、厚颌鲂、黑尾餐,鳅科的短体副鳅、宽体沙鳅、双斑副沙鳅、长薄鳅、红唇薄鳅等。鱼类组成与三峡库区鱼类基本一致,尤其是本河段的长江上游特有鱼类占受三峡工程影响的长江上游特有鱼类种类的59%。另据2007年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的调查,在赤水河干支流共采集到鱼类119种(亚种),隶属于5目16科75属。其中25种为该水域的新记录,34种为长江上游特有鱼类(吴金明等,2010)。

1.2.3    复杂的鱼类区系组成,丰富的鱼类生态类群

保护区鱼类区系组成具有长江上游区系的特点,包括古代上第三纪早期鱼类区系类群(14.9%)、中国江河平原区系类群(55.7%)、南方(热带)平原区系类群(14.7%)、中亚高原山区区系类群(7.7%)、中印山区区系类群(7.0%),显现出东、南、西、北各方鱼类在此混杂共处的过渡特点,反映了区系的复杂性。这些珍稀特有鱼类含有大量特异的遗传物质,具有其他物种所不能取代的特性,是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鱼类物种基础。
根据生境利用特征,保护区鱼类划分为底栖性鱼类、水体中层生活鱼类、水体上层生活鱼类、岸边静水草滩生活鱼类等四个类群:
(1)底栖性鱼类:占保护区鱼类总数的58.4%,包括①急流浅滩类群:生活于干流及支流上游急流当中,包括平鳍鳅科、鮡科、钝头鮠科、鲿科、鲃亚科、鮈亚科、鲴亚科、鮀鳅亚科等53种。②深水河槽类群:生活于干流深水沱或河槽中,一些鱼类也生活于支流湾、沱当中,包括鮈亚科、胭脂鱼科、鲇科、鲟科、白鲟科等10种。③急流底栖类群:生活于支流上游急流当中,包括中华裂腹鱼、齐口裂腹鱼、细鳞裂腹鱼、白甲鱼、四川白甲鱼、华鲮、多鳞白甲鱼、光唇鱼、银鲴等12种。④静水或缓流水底栖类群:鲤亚科、鲇科、鲿科部分种类、鳅科部分种类、黄鳝等15种。
(2)水体中层生活鱼类:生活于潭、沱等水体中上层水域身体侧扁的鱼类,多生活于支流水体,包括鱼丹亚科、鳑鲏亚科、鲂属、华鳊、草鱼等,占保护区鱼类种类数的14.9%。
(3)水体上层生活鱼类:体型纺锤形,游泳能力强,游动迅速,有许多种类是捕食性鱼类,包括鲌属、近红鲌属、、飘鱼属、雅罗鱼亚科及鲢亚科等,占保护区鱼类种类数的16.9%。
(4)岸边静水草滩生活鱼类:大多为小型鱼类,有筑巢习性,乌鳢、斗鱼、斑鳜、大眼鳜、鳜、麦穗鱼、青鳉、虾虎鱼等,占保护区鱼类种类数的9.7%。
根据食性特征,保护区鱼类划分为:
(1)浮游生物食性鱼类:仅有鲢、鳙,银鱼幼体也捕食浮游动物,占保护区鱼类种类数量的1.6%。
(2)着生藻类食性鱼类:裂腹鱼亚科、鲃亚科的突吻鱼属、华鲮、泉水鱼、鲴亚科、平鳍鳅科、花鳅等,占保护区鱼类种类数量的16.9%。
(3)维管植物食性鱼类:雅罗鱼亚科的草鱼、赤眼鳟、鲌亚科的厚颌魴等,占保护区鱼类种类数量的3.2%。
(4)底栖动物食性鱼类:鲟科、鲿科、鮈亚科、鳅鮀亚科、沙鳅亚科、薄鳅亚科、虾虎鱼科、鮡科、钝头鮠科、鲿科等,占保护区鱼类种类数量的25.9%。
(5)鱼食性鱼类:鳜属、鲇鮠科、白鲟科、大鳍鳠、长薄鳅、结鱼属、乌鳢、鲈鲤、黄鱼幼、银鱼、黄鳝、鱼丹亚科、斗鱼科等,占保护区鱼类种类数量的18.2%。
(6)杂食性鱼类:包括中华倒刺鲃、鲤、鲫、犁头鳅、金沙鳅、泥鳅、鳊属、鲂属等,占保护区鱼类种类数量的33.8%。
根据亲鱼产卵位置的选择以及受精卵性质,保护区鱼类划分为6种繁殖生态类群:
(1)产漂流性卵类群:包括青、草、鲢、鳙、铜鱼、鯮、鳡、鳊、胭脂鱼、似鳊、犁头鳅等,占保护区鱼类繁殖种类数量的13.6%。
(2)急流中产强粘性卵类群:包括鲟形目、鲴亚科、岩原鲤、棒花鱼、大鳍鳠、黄颡属、鮡科、钝头鮠科、鲿科等,占保护区鱼类繁殖种类数量的53.9%。
(3)静水环境产粘性卵类群:包括鲤亚科、鱼丹亚科、泥鳅、麦穗鱼、鱼骨属、、鲂属等,占保护区鱼类繁殖种类数量的14.9%。
(4)产浮性卵类群:包括贝氏、张氏、乌鳢、黄鳝、斗鱼、鳜属等,占保护区鱼类繁殖种类数的7.1%。
(5)产沉性卵类群:包括裂腹鱼亚科等一些种类,占保护区鱼类繁殖种类数量的3.9%。
(6)其它产卵类群:包括产卵于软体动物外套腔中的鱊亚科、鳈属等鱼类和卵胎生的青鳉等,占保护区鱼类繁殖种类数的6.5%。

1.3     保护区土地等资源的权属和管理

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河流、土地、生物资源均属国家资源,为国家所有,由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不存在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有权、或者使用权问题。
保护区资源管理利用涉及多个部门。其中,保护区的业务主管部门为渔业行政主管机构,即当地的农业部门。事实上保护区的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生产均由农业部门管理。除此之外,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航道建设由港航部门管理;水上运输由海事部门管理;水上治安由公安部门管理;排污监控和污染监测由环保部门管理。

1.4     社会经济状况

据2010年统计数据,保护区涉及辖区范围内总人口约1462.28万人,其中男、女所占比例分别占52.2%和47.8%。贵州、云南辖区农业人口所占比例一
般在85~90%之间,重庆、四川辖区农业人口所占比例一般在60~80%之间,人口密度平均为528人/平方公里,土地与人口的矛盾较为突出。辖区人口的民族组成较为多样,除汉族外,还包括苗族、彝族、回族、满族、土家族、藏族等40余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1.83%。
保护区涉及辖区土地总面积为478.11万公顷,以耕地和林地为主,占总土地面积的65.4%。辖区的产业类型以农业、畜牧业为主,果木业、渔业为辅,工业项目相对较少。
辖区各省市所在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有一定的差异,其中沿长江干流一线的四川省、重庆市所辖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有一定的工业基础和规模。保护区重庆段的巴南、江津、永川3个区2010年GDP均超过300亿元;保护区四川辖区的宜宾市、泸州市2012年GDP分别超过800亿元和700亿元。而赤水河沿岸的贵州省、云南省所辖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绝大多数为县办和乡镇办小型企业。保护区贵州辖区5县(市)2010年GDP平均仅为约38.2亿元;保护区云南辖区3县2010年GDP平均仅为约33.3亿元。
长江干流沿岸四川省的宜宾市和泸州市自然资源丰富,水能可开发量达1万MW以上,是我国重要的能源、烟、酒、天然气、精细化工生产基地,工程机械制造、化纤、食品加工等产业也有一定基础。五粮液、泸州老窖酒、古蔺郎酒等名酒驰名全国。泸州还是全国16个大化工基地之一和全国14个精细化工基地之一。重庆市的永川区、江津市、巴南区以及大渡口区也有一定的工业基础,在建材、食品、机械、化工、纺织等产业中也具有相当规模。
沿赤水河分布的县市产业结构以酿酒、化工、采掘、造纸为主。其中,酿酒为优势产业,主要分布在仁怀、习水、古蔺、合江、桐梓、叙永,包括茅台、郎酒、习酒等20多种品牌,年总产量达4万多吨。原煤采掘主要分布在桐梓、习水、金沙、仁怀、古蔺、叙永,年产量424.8万吨。化肥主要分布在赤水,赤水天然气化肥厂是国家一级企业,年产合成氨30万吨、尿素48万吨。硫铁矿开采主要在叙永,硫铁矿(折标)28.45万吨。造纸主要分布于赤水、桐梓、叙永、合江、古蔺,年产量1.97万吨。小水电年发电量22814万千瓦时。赤水河上游镇雄县,煤炭资源丰富,无烟煤远景储量72亿吨,年产硫磺2万多吨,为全国产硫磺最多的16个县之一。

1.5     保护区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5.1    水利工程建设与规划

随着上个世纪70年代长江第一坝葛洲坝的开工,长江上游特有鱼类的生存空间就开始不断受到挤压。90年代开工的三峡工程进一步恶化了鱼类的生存环境,使栖息地面积缩小约1/4(刘健康等,1992)。
2000年,为弥补三峡工程造成的影响,将原泸州市长江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和宜宾地区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合并建立了“长江合江—雷波段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长江上游和金沙江下游江段及其部分支流。
2003年,因为金沙江水电工程的开发,开始对“长江合江—雷波段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进行调整。2005年,保护区范围调整至由向家坝开始,下游延伸至重庆马桑溪,增加赤水河干流和部分支流、岷江下游和越溪河支流,以及南广河、长宁河、沱江和永宁河河口区河段。
2010年11月,重庆市提出调整保护区范围的申请,要求对保护区95.80公里的水域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将把保护区范围缩小1460.4公顷。调整后该保护区在重庆辖区内的范围将被缩小,调出长度22.50公里;石门镇至地维大桥由缓冲区将调整为实验区,长度73.30公里(国务院办公厅 ,2011)。2012年2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办能源〔2012〕231号”文复函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同意长江小南海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小南海工程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小南海中坝。小南海水电站装机容量168万千瓦,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2012年3月29日,长江小南海水电站奠基暨“三通一平”工程在重庆市巴南区中坝岛开工。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江津区防洪办公室提供的《小南海水库中坝址永久运行期干流回水计算表(正常蓄水位196 m方案)》,小南海水库最大拦截20%洪水的设计方案,其天然水面线205.19m,主汛淤积回水线205.46 m,淤积回水外包线205.46 m,位于小南海水库上游66.39 km的江津区油溪金刚村。
由于小南海水电站的不确定性,在本《规划》编制过程中,没有考虑。若小南海水电站最终上马,必须对本《规划》进行重新编写。
2010年,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在首次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中称正在加快推进金沙江上溪洛渡、向家坝、乌东德和白鹤滩4座巨型水电站的建设(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0)。其中,向家坝水电站(设计装机容量600万千瓦)和溪洛渡水电站(设计装机容量1260万千瓦)将于“十二五”期间全面建成,白鹤滩水电站(规划装机容量1305万千瓦)和乌东德水电站(规划装机容量870万千瓦)将于“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截至2011年5月,向家坝电站左岸厂坝已高至300米,向家坝二期工程也已并缝混凝土浇筑全部完成。6月中旬,溪洛渡电站已进入机组本体安装阶段。梯级水电开发的累积影响,将导致金沙江等河流的生境类型发生根本性改变,从而影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
2011年4月,向家坝灌区工程拉开序幕,其是向家坝水电站开发任务之一,总工期15年,分三期实施,计划为四川省南部宜宾、泸州、自贡、内江4市21个县(区)和云南省水富县解决约350万亩耕地的灌溉,并保障500多万城乡人口的生活用水。其取水枢纽与向家坝水电站枢纽相结合,年平均引水量17.82亿立方米,分南、北两条总干渠,年均取水量约占金沙江年均水量的1.2%。

1.5.2    区域经济发展规划

2010年,保护区沿江各省市相继出台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均强调今后将加大对沿江地区的开发力度。2011年5月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规划提出依托重庆中心城市和长江黄金水道、主要陆路交通干线,形成以重庆、成都为核心,沿江、沿线为发展带的“双核五带”空间布局。该规划的实施将带动保护区周边地区的发展,同时也将加剧保护区保护管理的压力。

1.5.3    航道建设规划

长江水运资源丰富,是我国东、中、西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长江沿线省区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强区域合作的重要条件。根据《长江干线航道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上游重庆至云南水富段要在现可通航500~5000吨级内河船舶的基础上达到III级航道,即可通行1000吨级驳船组成船队(长江航道局,2010)。为此,将在该江段的重点枯水急、险滩实施炸礁和疏浚为主的航道整治。而这将导致鱼类,特别是底栖性鱼类的繁殖、栖息、索饵、越冬场所的丧失。

1.5.4    后三峡规划

2011年5月,国务院讨论通过《三峡后续工作规划》,提出今后将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构建三峡监测体系和拓展水资源配置(国务院,2011)。这些给保护区实施鱼类资源保护、开展流域综合管理、生态和环境恢复和生态水文调度等措施带来了利好消息,但其也涉及一系列相关的辅助工程设施建设,以及库区移民安置和迁移等内容,对保护区保护管理也同样存在着巨大的潜在影响。

1.5.5    《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颁布和实施

2006年2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明确提出“加强水生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调查,并逐步建立各类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体系”,“建立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保护白鳍豚、中华鲟等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以及土著、特有鱼类资源的栖息地”;同时要求“加强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配套完善保护区管理设施,加强保护区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各项监督措施,促进保护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农业部,2006)。这些内容为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政策支持,也同时提升了社会各界对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认识和重视。

1.5.6    长江禁渔期制度的实施

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长江流域正式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开创了我国大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先河(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2011)。长江禁渔期间,渔业捕捞强度大大降低,给了水生生物资源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这些年,长江干流捕捞产量相对稳定,部分江段产量有所回升,中上游主要经济鱼类渔获物规格总体平稳,个别鱼类平均体长和体重还呈缓慢上升趋势。禁渔期间长江监测到的渔获物种类、数量总体有所上升,中华鲟等珍稀鱼类出现频率有所增加。禁渔的同时,也注重维护绝大多数捕捞渔民的利益,实施“连家船”渔民上岸工程,做好禁渔补贴争取、困难补助发放、生产技能培训等工作。长江禁渔期制度的实施也使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及保护生态的理念在长江流域深入人心,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第2章 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对象及其生存力

 
生存力(或生态完整性)是保护对象维系世代延续的能力,指示保护对象及整个保护区的健康状况,以重点保护对象的关键生态属性来体现。关键生态属性是重点保护对象的生物学或生态学的一个方面,其一旦缺失或改变,将导致重点保护对象的退化、受损或丧失。
 

2.1     方法简介

2.1.1  重点保护对象选择标准

选择重点保护对象是保护行动规划制定的关键步骤之一,是分析保护对象生存力下降的原因和制定保护对策的基础。
重点保护对象指能够代表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物种、群落或者生态系统,与通常所说的“保护对象”有相似之处,但更加突出其代表性,因此称作“重点保护对象”。根据保护行动规划的制定经验,在大多数情况下,8个选择得当的重点保护对象足以代表一个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总体。每个重点保护对象也可能包括一个或多个嵌套保护对象。嵌套保护对象也可以是物种、群落或者生态系统,但它们的保护需求往往被涵盖在一个或几个重点保护对象的保护需求之内。
本保护区重点保护对象的选择,遵循以下标准:
(1)能代表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即能代表保护区和更大尺度上的生态系统、群落和物种。
(2)能体现国家层面和其它大尺度层面的保护目标,如《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1994)、《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环发[2010]106号)、《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农业部,2004)、《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发[2006]9号)等制定的保护目标,即基于现有规划确定重点保护对象。
(3)受到高度威胁:对生境变化的敏感度适宜,资源量比历史上明显衰退,或生态系统受到明显破坏。
(4)生存力(或生态完整性)严重退化但可恢复:即有一定的资源存量,考虑恢复的可能性。
如果某个物种、群落或生态系统符合上述全部标准,或至少大部分标准,则确定为重点保护对象。

2.1.2  生存力评估方法

生存力评估从确定重点保护对象的关键生态属性开始。因重点保护对象涉及物种、群落或生态系统等尺度,其关键生态属性也众多,一般归纳为大小、条件和景观格局三大类别:
n   大小:指保护对象出现的面积和丰富度。
n   条件:指保护对象的生物组成、结构和相互作用。
n   景观格局:指保护对象所处的环境,包括维持保护对象存在的生态过程和连通性。
确定关键生态属性后,选择相应的指标以实现对关键生态属性的评估。同时建立每个关键生态属性的评估框架(即可接受变阈)和4级评估等级体系,以说明关键生态属性的当前状态,并勾勒其预期状态。然后将每个重点保护对象关键生态属性的评估汇总,获得保护区生存力的评估结果。关键生态属性4级评估等级定位为非常好、好、一般和差,其中:
n   非常好:处于愿望的状态,几乎不需要人为干预。
n   好:处于可接受变阈内,需要一些人为干预。
n   一般:处于可接受变阈之外,需要人为干预。
n   差:恢复十分困难,可能导致保护对象的彻底丧失。
在本保护区行动规划中,有些关键生态属性的评估等级仅定义为“好、一般、差”三个等级,没有考虑“非常好”等级。这样做主要是基于保护区的实际状况,即若达到“好”的等级,已实现保护的预期状态。

2.2      保护区重点保护对象及其生存力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4)》确定的“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为68种珍稀特有鱼类及其重要生境”。本保护行动规划根据重点保护对象的选择标准,采用野外实地走访、与管理人员座谈、专家咨询以及现有资料分析等方式,从中选出8个重点保护对象,分析它们的生存力,评估保护区的健康状况。
这8个重点保护对象分别是:长薄鳅、圆口铜鱼、中华金沙鳅、华鯪、鱼类漂流性卵苗、达氏鲟、河岸带和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其中,长薄鳅、圆口铜鱼和中华金沙鳅为产漂流性卵鱼类。虽然这一类群只占保护区所有鱼类种数的13.6%,但在流水环境变成静水环境后,它们所受影响最大,因此在重点保护对象中的比例相应较大。只要这一类群鱼类能够保护下来,也就能满足其它类群多数种类的生存环境。华鲮和达氏鲟为急流中产强粘性卵的鱼类。虽然这一类群只选了两个重点保护对象,但它们及其大量嵌套保护对象已足以代表占保护区鱼类类群50%以上的急流中产强粘性卵的鱼类。鱼类漂流性卵苗是从群落尺度考察鱼类生存力,河岸带和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是从生态系统尺度分析鱼类的生境。
本节用以下框架结构,分别讨论所选择的8个重点保护对象:
n   特征及其保护意义
n   嵌套保护对象
n   生存力

2.2.1 长薄鳅(Leptobotia elongate

特征及其保护意义:长薄鳅(地方名花鳅、薄鳅),是鲤形目鳅科鱼类中最大的一种,属于凶猛性底栖鱼类,主要生活在水流较急的河滩处。以鱼为食,如平鳍鳅、中华沙鳅、鮈类和鰟鮍等小型鱼类,也食虾类、水生昆虫成虫及幼虫。繁殖期为3~5月,产漂流性卵。其受精卵的孵化需要借助水流的冲击,进而翻滚在水层中,边漂流边孵化,因此盛产期一般为雨汛期。长薄鳅广泛分布于长江,在保护区内主要分布在长江干流和金沙江下游、岷江、嘉陵江、沱江、渠江和涪江等水系的中下游以及一些水流较急的支流(湖北省水生生物研究所,1976;赵云芳,1995)。
长薄鳅属于长江上游特有鱼类,已被国家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和国家环保局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也是重庆市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是保护区的68种保护鱼类之一,属重要的经济鱼类。当前长薄鳅的资源量已经呈现明显下降的趋势。据段辛斌等调查,2000年之前长江干流宜宾~重庆段年产量还有10吨以上(段辛斌等,2008),而目前年产量不过2~3吨,在保护区江段渔获物中长薄鳅所占有的比例维持在1.41~3.33%。
长江上游因大坝建设等因素导致水文情势改变,采砂和航道建设导致河床底质改变,同时捕捞强度过大导致长薄鳅本身及其饵料鱼类数量降低,都严重威胁了长薄鳅在保护区江段的生存状态(孙大东等,2010)。
嵌套保护对象:
n   鳅科其它种类
 
表2‑1长薄鳅生存力评估
类别 关键生态属性 指标 指标阈值 当前等级
大小 种群大小和动态 单位捕捞努力量的渔获量(尾/船/天) 差:<5
一般:5-10
好:>10

(当前1-3)
条件 种群结构和更新 渔获物平均体长
(厘米)
差:<25
一般:25-35
好:>35

(当前18-21)
景观格局 水文情势(水位,流速与径流量) 繁殖季节(4-6月)朱沱站平均水位(米) 差:<190
一般:190-195
好:>195
景观格局 水温 4月朱沱水文站平均水温(℃) 差:<17
一般:17-17.9
好:18-19
景观格局 水化学 地表水水质等级(类) 差:>III
一般:III
好:II
一般
景观格局 声环境(说明:当前还没有专门针对鱼类物种声环境的具体研究,根据船舶噪声标准制定。) 噪声强度(分贝) 差:>80
一般:61-80
好:40-60
非常好:<40
一般
 
 

2.2.2 圆口铜鱼(Coreius guichenati

特征及其保护意义:圆口铜鱼(地方名尖头、水密子等),属鲤形目,鲤科,鮈亚科,铜鱼属,半洄游性底层鱼类,喜流水性生活。其食物主要是动物性食料,如小型软体动物、摇蚊幼虫、鱼卵,也吃植物碎片、藻类及植物种子(湖北省水生生物研究所,1976)。圆口铜鱼属于长江上游特有鱼类,是保护区的68种保护鱼类之一,属长江上游主要经济鱼类。以前在保护区内的天然产量很高,20世纪80年代可占渔获物总量的约40%,但目前已不足10%,渔获物平均体长也由约35厘米下降到约16厘米(陈大庆等,2002;段辛斌,2008)。
在天然水域中,圆口铜鱼性成熟年龄为2~3龄,生殖期4~6月。圆口铜鱼的分布范围包括长江上游和金沙江下游,但产卵场主要分布于金沙江下游的四川屏山至云南尕美一带、底质多为石质河床、滩上流速较大的河段。生活在长江上游的性成熟个体都要洄游到金沙江产卵,鱼卵产出后顺水漂流孵化。因此圆口铜鱼是底栖产漂流性卵鱼类的典型代表。三峡工程蓄水后,原来生活在库区的圆口铜鱼上移到重庆主城以上江段,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向家坝工程截流后,圆口铜鱼性成熟个体的上移和卵苗的下移通道被阻断,在保护区的生存受到进一步威胁。圆口铜鱼的生存状态和面临的威胁代表了生活习性相似的多种鱼类(程鹏,2008;杨志等,2009,周灿,2010)。
嵌套保护对象:
n   鲤科鮈亚科
n   鲤科鲴亚科
n   鲤科鲌亚科
 
表2‑2圆口铜鱼生存力评估
类别 关键生态属性 指标 指标阈值 当前等级
大小 种群大小和动态 单位捕捞努力量的渔获量(尾/船/天) 差:<3
一般:3-5
好:>5

(当前1-2)
条件 种群结构和更新 渔获物平均体长
(厘米)
差:<20
一般:20-25
好:26-30
非常好:>30

(当前16)
景观格局 水文情势(水位,流速与径流量) 繁殖季节(4-6月)朱沱站平均水位(米) 差:<190
一般:190-195
好:>195
好(当前195)
景观格局 水温 4月朱沱水文站平均水温(℃) 差:<17
一般:17-17.9
好:18-19
好(当前18-19)
景观格局 水化学 地表水水质等级(类) 差:>III
一般:III
好:II
一般(当前III)
景观格局 声环境 噪声强度(分贝) 差:>80
一般:61-80
好:40-60
非常好:<40
一般
 
 

2.2.3 中华金沙鳅(Jinshaia sinensis

特征及其保护意义:中华金沙鳅,属鲤形目,平鳍鳅科,金沙鳅属。底栖性小型鱼类,生活在多石滩的大江急流之中。其粗长的尾鳍具有克服急流和逆水游泳的能力,而借助于裸露的胸腹部和发达的偶鳍可以吸附于流水中的石块表面而不被冲走,主食周丛生物。分布于长江干流、金沙江及其支流、雅砻江、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和大宁河,产漂流性卵。在金沙江干流中,中华金沙鳅4月初开始产卵,5月中旬结束,开始产卵水温为17.8℃(丁瑞华,1994)。
中华金沙鳅属于长江上游特有鱼类,是保护区的68种保护鱼类之一,同时也是重庆市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中华金沙鳅作为典型的底栖生活淡水鱼类,对河床底质及水流条件的要求很高(苗志国,1999)。保护区江段的航道疏浚、挖沙采石、上游江段的水坝建设等都极大地改变了其生境。
嵌套保护对象:
n   鮡科
n   平鳍鳅科
n   钝头鮠科
n   鲿科
表2‑3中华金沙鳅生存力评估
类别 关键生态属性 指标 指标阈值 当前等级
大小 种群大小和动态 单位捕捞努力量的渔获量(尾/船/天) 差:<20
一般:20-30
好:31-40
非常好:>40
一般
(当前23-29)
条件 种群结构和更新 渔获物平均体长
(厘米)
差:<8
一般:8-10
好:11-15
非常好:>15
一般
(当前8-10)
景观格局 产卵场的完整性
 
卵石滩坑凼面积与总面积的百分比(%) 差:>30
一般:11-30
好:5-10
非常好:<5
一般
景观格局 水化学 地表水水质等级(类) 差:>III
一般:III
好:II
一般
(当前III)
景观格局 水文情势(水位,流速与径流量) 繁殖季节(4-6月)朱沱站平均水位(米) 差:<190
一般:190-195
好:>195

(当前195)
景观格局 声环境 噪声强度(分贝) 差:>80
一般:61-80
好:40-60
非常好:<40
一般
 

2.2.4 华鲮(Sinilabeo rendahli

特征及其保护意义:华鲮(俗称青龙棒),属鲤形目,鲤科,野鲮亚科,华鲮属。为底栖性鱼类,栖息于水流较急的河流及山涧溪流中,喜集群生活。常出没于岩石间隙中,在石砾底的基质上觅食,利用下颌锐利的角质边缘刮取着生藻类,也食高等植物的枝叶、碎屑等。2龄个体即可性成熟。生长较缓慢,一般个体为1~2千克,最大个体可达5千克。亲鱼于4~6月集群进入支流产卵,在石砾底质的急流浅滩产粘性卵(丁瑞华,1994)。保护区内的长江干流及各大支流中均有分布,目前尤以赤水河中上游为多。
华鲮属于长江上游特有鱼类,是保护区的68种保护鱼类之一。受水电开发、航道建设、水体污染以及捕捞等因素的影响,华鯪的资源量已明显下降。根据其生态类型,华鲮可作为底栖性、产粘性卵、着生藻类食性鱼类的代表。
嵌套保护对象:
n   鲤科鲃亚科
n   鲤科裂鳆鱼亚科其它种类
 
表2‑4华鯪生存力评估
类别 关键生态属性 指标 指标阈值 当前等级
大小 种群大小和动态 单位捕捞努力量的渔获量(尾/船/天) 差:<1
一般:2-3
好:4-5
非常好:>5

(当前<1)
条件 种群结构和更新 渔获物平均体长
(厘米)
差:<25
一般:25-30
好:31-35
非常好:>35

(当前20)
景观格局 产卵场的完整性 卵石滩坑凼面积与总面积的百分比(%) 差:>30
一般:11-30
好:5-10
非常好:<5
一般
景观格局 水化学 地表水水质等级(类) 差:>III
一般:III
好:II
一般
(当前III)
景观格局 声环境 噪声强度(分贝) 差:>80
一般:61-80
好:40-60
非常好:<40
一般
 
 

2.2.5 鱼类漂流性卵苗

特征及其保护意义:鱼类漂流性卵苗,是指在江水中漂流孵化的鱼卵和漂流的鱼苗,其中以“四大家鱼”、长薄鳅、铜鱼为典型代表。漂流性鱼卵的密度比江水略大,漂浮在江水中,随水漂流孵化。其胚胎出膜后的早期仔鱼阶段,也能随水顺流而下。依赖水流的分散作用,鱼卵和仔鱼可以获得较为广阔的生存空间,并减少敌害的侵袭。因此“漂流性卵苗”是群落属性,能体现保护区鱼类物种的丰富度,也是保护区鱼类多样性的体现。据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近年在保护区重庆油溪至珞璜江段的监测结果,采集到的漂流性鱼类卵苗有37个种类。2007年和2008年,年均流经珞璜断面的卵苗径流总量约为140×108个体,其中,家鱼卵苗径流量约为10.4×108个体,铜鱼卵苗径流量约为3.0×108个体。年均卵苗径流量存在一定差异,但应属种群自然波动范围,家鱼和铜鱼的产卵规模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姜伟,2009;段辛斌,2008)。
完整畅通的漂流通道和繁殖季节正常的流速流量,是漂流性鱼类得以生存繁衍的必要条件。漂流的鱼卵、仔鱼在随水漂流过程中同时进行着早期发育过程,在发育到有主动游泳能力的鳔充气阶段之前,一般要经过5~6天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鱼卵、仔鱼往往要随水漂流很远的距离,有的种类能够扩散至几百甚至上千公里远的下游河段。因此,漂流性卵苗的孵化和发育需要一定的水流速度和流程。如果在漂流孵化途中受阻,漂流性卵苗会在水中沉底、窒息死亡。另外,漂流性卵苗对流经水域的水质也比幼鱼和成鱼更加敏感,较低浓度污染物的存在就可能导致其发育受阻甚至死亡。

表2‑5鱼类漂流性卵苗生存力评估
类别 关键生态属性 指标 指标阈值 当前等级
大小 卵苗发生量 卵苗发生量(亿) 差:<10
一般:10-30
好:>30

(当前5-14)
条件 关键物种的出现/多度 家鱼卵苗数量的百分比(%) 差:<10
一般:10-15
好:>15
一般
(当前10-15)
条件 物种组成 种类数量(种) 差:<30
一般:30-40
好:>40
一般
(当前37)
条件 鱼苗质量 健康鱼苗的百分比(%) 差:<40
一般:40-50
好:51-60
非常好:>60
一般
景观格局 水文情势(水位,流速与径流量) 繁殖季节(4-6月)朱沱站平均水位
(m)
差: <190
一般:190-195
好:>195

(当前195)
景观格局 水化学 地表水水质等级(类) 差:>III
一般:III
好:II
一般
(当前III)
景观格局 水温 4月朱沱水文站平均水温(℃) 差:<17
一般:17-17.9
好:18-19

(当前18-19)
 
 

2.2.6 达氏鲟(Acipenser dabryanus

特征及其保护意义:达氏鲟(俗称沙腊子、小腊子、鲟鱼、鳇鱼),属鲟形目,鲟科,淡水短距离溯河洄游底栖性鱼类,一般不进行长距离的摄食或繁殖洄游,只在栖息江段上作一定距离的移动。达氏鲟性成熟年龄一般为5~8龄,繁殖季节在春季,产卵盛期在3~4月,产粘性卵。产卵场位置一般在主河道的砾石滩上,流速1.2~1.5米/秒,江水透明度为33厘米左右,水温一般14~18℃(四川省长江水产资源调查组,1988)。
达氏鲟是长江上游特有鱼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底栖产粘性卵鱼类的代表,上世纪80年代以前也是该江段常见的重要经济鱼类。因为三峡工程和金沙江一期水利工程向家坝的相继修建,破坏了长江上游河流连续性,切断了达氏鲟洄游通道,导致达氏鲟的资源量急剧衰退。同时受捕捞、涉水工程、航运、水污染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近年达氏鲟野生个体已濒临消失。2007年,四川宜宾已成功实现了达氏鲟子二代人工繁殖,此后开展了人工增殖放流,以恢复物种资源。2005年至2010年,三峡集团累计放流达氏鲟3.1万尾。近年误捕的达氏鲟大多为人工增殖放流个体(中国水产科学院长江水产研究所,2011)。
达氏鲟产卵场分布于金沙江下游和长江上游干流,主要江段为金沙江的冒水至长江的合江,具体地点有金沙江下游的冒水、雪滩、安边,长江上游的南广、盐坪、黄角沱、白沙湾、黑石包、观音沱、黄河口等处。目前不能确定长江上游是否仍有达氏鲟产卵。达氏鲟幼鱼的肥育场主要在泸州至合江江段。建设中的向家坝电站极大地改变了达氏鲟的产卵场环境,可能进一步恶化达氏鲟的生存条件。因此改善现有的栖息环境,尽量减少向家坝建设和运行对栖息环境的影响,对达氏鲟的保护十分关键。
嵌套保护对象:
n   白鲟(Psephurus gladius):鲟形目,匙吻鲟科,白鲟属。为我国特有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1998年被列为“国际濒危动植物种贸易公约”(CITES)附录二保护物种。主要分布于长江上游干流及金沙江下游江段,具有索饵洄游和越冬洄游的习性。食性为肉食性,幼鱼和成鱼均以鱼为食。春季繁殖,4月份为产卵盛期,产沉性卵。主要产卵场在新市镇至合江江段。
n   胭脂鱼(Myxocyprinus asiaticus):属于鲤形目,亚口鱼科,胭脂鱼属,是我国特有鱼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主要分布于长江上游干流和金沙江、岷江下游江段。主要以底栖无脊椎动物为食,具有溯河洄游习性。3~4月在水流湍急的石滩上产卵,卵具有粘性。主要产卵场分布在金沙江、岷江、赤水河和长江交汇的附近江段。

表2‑6达氏鲟生存力评估
类别 关键生态属性 指标 指标阈值 当前等级
大小 种群大小和动态 每年误捕个体的尾数 差:<10
一般:10-15
好:>15

(当前5-10)
条件 种群结构和更新 误捕个体的平均体长(厘米) 差:<60
一般:60-100
好:>100

(当前40-50)
景观格局 水文情势(水位,流速与径流量) 繁殖季节最低流量 差:<年平均流量的50%
一般:年平均流量的50-60%
好:大于年平均流量的60%
一般
景观格局 水文情势(水位,流速与径流量) 传统产卵场流速
(米/秒)
差:<1.0,>1.8
一般:1.0-1.2,1.6-1.8
好:1.2-1.5
一般
景观格局 水文情势(水位,流速与径流量) 传统产卵场水深(米) 差:<4,>13
一般:4-6,10-13
好:6-10
一般
景观格局 产卵场的完整性 传统产卵场卵石滩坑凼面积与总面积的百分比(%) 差:>30
一般:11-30
好:5-10
非常好:<5
一般
景观格局 水化学 地表水水质等级(类) 差:>III
一般:III
好:II
一般
(当前III)
 
 

2.2.7 河岸带

特征及其保护意义:河岸带是指保护区金沙江下游、长江干流及其支流以及赤水河两侧(10年一遇洪泛区域范围内),由动植物、微生物及其生境共同构成的沿岸带生境。受地质、地貌和水文的综合作用,保护区河岸带形成多样的生境(陈吉泉,1999)。长江干流区间、岷江水系和沱江水系的下游沿岸地区,丘陵和冲积平原相间,表现为平坝和阶地;金沙江下游以及赤水河流域,中山、低山相间,河谷沟渠纵横,并间歇有少量冲积平原和平坝;宜宾以下江段河道曲折,水面宽阔,滩沱交替,近岸多砂滩和碛坝;赤水河下游,河面较开阔,间有深潭,形成砾石、卵石、乱石或泥沙等多种类型。这些多样的生境,为鱼类提供了理想的繁殖、栖息、索饵和越冬场所。同时,植物也在加固河岸和控制污染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受采砂和涉水工程建设等的影响,河岸带受到较大破坏,天然植被损失,水土流失严重,生境破坏严重(张建春等,2003)。
嵌套保护对象:
n   卵石滩:分布于浅水处、卵石底质较为平整的河床。卵石滩是多种产粘性卵鱼类的产卵场,因着生藻类和水生昆虫等底栖动物丰富,是鱼类重要的索饵场。受采砂作业影响,卵石滩受到严重的破坏。
n   河漫滩:位于河床主槽一侧或两侧,在洪水时被淹没、中水时出露的滩地。
n   碛坝:河流中间卵石堆积而成,中水时出露、在洪水时部分或全部被淹没的滩地。
 
表2‑7河岸带生存力评估
类别 关键生态属性 指标 指标阈值 当前等级
大小 种群大小和动态 湿生植物平均最高生物量(克/立方米) 差:<100
一般:100-300
好:301-800
非常好:>800

(当前30-50)
景观格局 水文系统(时间,频度,强度和范围)
 
洪水期时段(天) 差:<75,>105
一般:75-85,96-105
好:86-95

(当前90)
景观格局 水位波动 年水位波动幅度(米) 差:<13,>28
一般:13-18,24-28
好:19-23
景观格局 河漫滩植被覆盖度 植被覆盖度(%) 差:<20
一般:20-40
好:>40
一般
(当前20-50)
景观格局 景观格局(镶嵌的)与结构 人工坑凼面积的百分比(%) 差:>15
一般:5-15
好:<5
 
 

2.2.8 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

特征及其保护意义:赤水河为长江上游唯一一条干流未建坝的一级支流,其干流和多数二级支流至今仍保持与长江的自然连通,是长江上游为数不多的、仍然保持天然状态的河流之一(黄真理,2003)。赤水河充足的流程和自然的水文节律为产漂流性卵的鱼类提供了良好的繁殖条件,是长江上游特有鱼类和水生生物的重要栖息地或产卵场。赤水河鱼类种类组成丰富。据2007年调查,赤水河干、支流共采集到鱼类119种(亚种),隶属于5目16科75属,其中34种为长江上游特有鱼类,尤其是宽唇华缨鱼(Sinocrossocheilus labiatus)仅分布于赤水河(吴金明,2010)。
赤水河河谷环境呈现出地带性变化,不同河段河谷环境差异显著。赤水河上、中游河流比降大,底质以砾石为主,滩沱交错、水流湍急,是裂腹鱼亚科、鳅科、野鲮亚科等鱼类的良好栖息场所;下游江段为低地缓流河段,底质主要为泥沙,滞水区以及河漫滩较为发达,是鲌亚科、鲿科等鱼类的适宜生境。随着金沙江、雅砻江梯级开发的实施,各个梯级将对保护区干流的水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叠加的和不可逆的影响,自然流状态的赤水河作为长江上游特有鱼类重要栖息、繁殖场所的作用将更加显著。
嵌套保护对象:
n   岩原鲤(Procypris rabaudi):属鲤形目,鲤科,鲤亚科,原鲤属,底栖性鱼类。多在深水中生活,常在岩石缝隙间巡游觅食,以底栖动物和水生植物为食,多在岩洞或深沱中越冬。2~4月在水质清澄、底质为砾石的急滩处产粘性卵,生长缓慢。广泛分布于赤水河各河段,也是赤水河下游重要的捕捞对象。
n   白甲鱼(Onychostoma sima):属鲤形目,鲤科,鲃亚科,白甲鱼属。栖息于水流较急、底质多砾石的江段,在岩穴深处或深坑中越冬,3~5月在多砂石的急流滩上产卵。受精卵具有弱粘性,胚胎在砾石间隙中发育,常以下颌刮取附着藻类为食。分布于赤水河各河段,是重要的经济鱼类。
n   泉水鱼(Pseudogyainocheilus procheilus):属鲤形目,鲤科,野鲮亚科,泉水鱼属,在山溪和有流水或泉源的岩洞和江河中生活。常在水底岩石上取食附着藻类、有机物质等。3~4月在河流上游的石缝或石洞中产卵,分布于赤水河各河段,是赤水河上、中游主要渔获物之一。
n   裂腹鱼(Schizothorax spp.):属鲤形目,鲤科,裂腹鱼亚科,是该科裂腹鱼属几种鱼类的总称。一般栖息于山区的河流内,常在砾石河滩上刮食着生藻类,在激流中产沉性卵。分布于赤水河各河段,在上游河段更为多见。

表2‑8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生存力评估
类别 关键生态属性 指标 指标阈值 当前等级
条件 关键物种的出
现/多度
泉水鱼单位捕捞努力量的渔获量
(尾/船/天)
差:<5
一般:5-10
好:>10
一般
条件 关键物种的出
现/多度
岩原鲤单位捕捞努力量的渔获量
(尾/船/天)
差:<1
一般:1-5
好:>5

(当前<1)
条件 种群结构和更新 泉水鱼渔获物平均体长(厘米) 差:<15
一般:15-25
好:>25
一般
(当前20)
条件 种群结构和更新 岩原鲤渔获物平均体长(厘米) 差:<20
一般:20-30
好:>30

(当前15-20)
景观格局 水文情势(水位,流速与径流量) 河口多年平均流量(立方米/秒) 差:<年平均流量的50%
一般:年平均流量的50%-60%
好:>年平均流量的50%
景观格局 生态系统完整性 生物完整性指数(IBI) 差:<40
一般:40-50
好:>50
一般
(当前41)
景观格局 水化学 地表水水质等级(类) 差:>II
一般:II
好:I
一般
(当前I,II)
景观格局 声环境 噪声强度(分贝) 差:>80
一般:61-80
好:40-60
非常好:<40

(当前80-85)
 
 

2.3     保护区生存力状况

鱼类种群数量少,难以维系种群健康,长薄鳅、圆口铜鱼、华鯪和达氏鲟当前健康状态均为“差”,表明保护区鱼类物种资源正处于严重衰退状态,若不采取有效恢复措施,可能加剧物种的衰退,甚至消亡。同时,河岸带作为鱼类关键生境,受到采砂和其它涉水工程等的严重影响,景观破碎化严重,湿生植物生物量减少,健康等级为“差”。当前鱼类漂流性卵苗虽处于“一般”状态,但是受水库大坝等的影响,其种群数量和物种组成结构状态堪忧。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受内陆航运等影响严重,流域声环境质量处于“差”状态。中华金沙鳅健康状态为“一般”,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健康状态为“一般”(如表2-9)。
综合这些重点保护对象的生存力评估结果,保护区整体生存力或健康状况评估等级为“差”(如表2-9)。

表2‑9保护区生存力评估
保护对象 景观格局 条件 大小 生存力等级
长薄鳅 一般
圆口铜鱼 一般
中华金沙鳅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华鯪 一般
鱼类漂流性卵苗 一般 一般 一般
达氏鲟 一般
河岸带  
赤水河河流
生态系统
一般   一般
保护区生存力等级
 
 

2.4     重点保护对象的预期状态

评估保护对象的生存力或健康状况,不仅要了解其当前状态,也要清楚地描述对它们的未来状态的期望。提高保护对象的生存力级别(如,由“差”、“一般”到“好”或者“非常好”),或者维持其现状(如果生存力处于“好”或者“非常好”的状态),就是重要的保护目标。
保护区希望通过加大保护力度以及提高其保护管理有效性,在未来5~10年达到以下预期状态:
n   有效保护珍稀特有鱼类的生境。
n   有效遏制珍稀特有鱼类资源衰退的趋势,使种群数量有所增加。
n   尽最大可能降低水电工程的不利影响,使既定的保护区价值尽可能得以实现。
长薄鳅、圆口铜鱼、华鯪和中华金沙鳅的保护目标
1.        种群数量增加、种群结构得以有效恢复。
2.        其繁殖、栖息环境等关键生境得到有效恢复和保护。
3.        物种特有性和生境质量的水流特征和水温得以维持。
鱼类漂流性卵苗的保护目标
1.        鱼苗质量得到改善,家鱼卵苗数量得以增加。
2.        卵苗发生量得以增加。
3.        维系卵苗健康的生境特征得以维系。
达氏鲟的保护目标
1.        达氏鲟种群得以增加。
2.        关键产卵场得到恢复和保护。
3.        达氏鲟生境和种群存在的关键水流特征得以维系。
河岸带的保护目标
1.        河岸带水生生物资源得到保护和恢复。
2.        河岸带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3.        河岸带生境得到恢复和保护。
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的保护目标:
1.        天然河流特征得以维系,河流生境能够得到恢复和有效保护。
2.        鱼类种群数量得以恢复和增加。
3.        河流生态系统完整性得到保护。
 


第3章 导致重点保护对象生存力下降的原因

3.1     方法简介

重点保护对象的生存力,核心就是其关键生态属性的状况。因此,保护对象生存力下降是指其某些关键生态属性的退化、受损,也可以称之为健康状况下降。某一退化关键生态属性可能仅出现于某个保护对象,也可能出现于多个保护对象。根据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关键生态属性退化划分为“非常高”、“高”、“中”和“低”四个等级。
导致重点保护对象生存力下降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2种。其中,直接原因指已经、正在或可能导致保护对象的毁灭、退化或受损的人类活动或过程。间接原因指直接原因的驱动因素,或其深层的根源。这些原因既可以包括正在发生的,也可以是过去已经发生的,即历史原因。历史原因虽然已经不再存在,但是其所导致的影响依然存在。
根据影响的权重和不可逆性,将原因的影响程度分为“非常高”、“高”、“中”和“低”四个等级。开展保护行动,就是要减轻乃至消除直接或间接原因的影响,特别是影响程度为“很高”或“高”的原因。

3.2     退化关键生态属性的定义

选定的8个重点保护对象,共有13个关键生态属性退化或受损。这些关键属性的定义分别阐述如下,它们的退化状况或等级如附表2。
(1)产卵场完整性受损:指保护区卵石底质河床和河漫滩等鱼类产卵场的底质结构、平整度、坡度等生境因素受损或者改变,植被受到破坏。
(2)关键物种多度降低:指关键物种的种群数量或者出现频度减少。关键物种是指能反映或者直接关系着保护区群落和生态系统健康的物种,或者是对外界环境变化极为敏感、可以作为群落或者生态系统的指示物种。如长江干流的鱼类漂流性卵苗中的“四大家鱼”,其在漂流性卵苗总量中的多度直接反映种群的健康状态。关键物种多度降低意味着群落或者生态系统的退化。
(3)卵苗发生量减少:鱼类漂流性卵苗数量的减少。
(4)河岸带生境受损:受采砂、其它涉水工程等人类活动影响导致河岸带生境大面积丧失,河岸带及河漫滩植被覆盖面积减少,湿生植物生物量降低,致使鱼类产卵场和索饵场功能退化。
(5)生态系统完整性降低:由于河流连通性改变,导致的鱼类群落生物完整性指数、周丛生物完整性指数、浮游生物完整性指数等指标的降低。
(6)声环境恶化:人类活动产生的噪声对鱼类等水生动物繁殖、摄食和生长等的干扰,如船舶发动机运转、采砂机械作业、航道整治噪声等。
(7)水环境恶化:排入水中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船舶排污及农业面源污染物等使水质等级降低,进而对鱼类和其它水生生物产生影响。
(8)水温异常:受上游大坝低温水下泄的影响,河道水温比正常年份同期偏低。
(9)水文情势变化:河流水位涨落、流速、径流量等的变化(通常是由河流水量变化引起的)。正常的水文情势是鱼类性成熟和产卵的必要条件,水文情势的变化意味着维持鱼类生态过程的生境的改变。
(10)鱼苗质量降低:指畸形鱼苗和死亡鱼苗比例的升高。
(11)种类组成改变:指适应流水环境和耐污能力较弱的种类数减少,适应静水和耐污能力较强的种类数增加。
(12)种群减少:指种群数量减少。
(13)种群结构退化:主要表现为种群年龄结构的低龄化、个体体型的小型化。种群的低龄化可能使种群的增长能力降低,而个体小型化可能使种群中后代的生存力进一步退化。种群结构退化也包括关键物种种群结构主要指标的退化。

3.3     导致重点保护对象关键生态属性退化的原因

造成重点保护对象关键生态属性退化的原因很多。在反复、大量筛选之后,确定了9个直接原因。它们对保护对象产生的影响的分析结果如附表3。可以看出,几乎每个直接原因都影响着绝大多数保护对象,乃至全部保护对象。其中2个直接原因的影响程度“很高”,表示其对关键生态属性退化所起的作用很大,产生的影响很难恢复;6个直接原因的影响程度为“高”,对保护对象关键生态属性的退化起较大作用和产生难以恢复的影响;1个直接原因的影响等级为“中”,表示其对关键生态属性退化所起的作用中等,产生的影响尚可恢复。以下按照直接原因的影响等级,以“很高”、“高”、“中”的顺序分别阐述。

3.3.1  影响程度很高

(1)              采砂作业

影响的重点保护对象:8个(长薄鳅、圆口铜鱼、中华金沙鳅、华鯪、鱼类漂流性卵苗、达氏鲟、河岸带、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
采砂普遍存在于长江干流和赤水河的河岸带、河漫滩、卵石滩和碛坝。保护区四川段共有50个采砂点,采点总长113.2公里。保护区贵州段有采砂船14条,年采砂量155.02万吨。保护区重庆段共有采砂船97条,年采砂量583.38万吨但据本保护行动规划组现场调查,实际存在的采砂船数量和采砂量明显高于上述数据。如据我们得到的重庆市水利局2010年汇总的资料,保护区所在永川区、江津区、巴南区、大渡口区江段,有采砂任务的河段长度达到178.6公里。考虑到该区域部分河段两岸分属不同的区管辖,部分河段有所重叠,而且巴南、大渡口部分河段不在保护区范围内,保护区重庆段内实际采砂任务的河段长度约100公里,占保护区重庆境内147公里长度的约68%。保护区涉及的其它省份情况也与此类似。
采砂作业首先是直接改变了河岸带和河床底质的构造和形态,破坏了湿生植物、周丛生物和底栖动物的生境,也使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等重要生境减少或消失。采砂对底质的搅动增加了下游水体的浊度和其它有害物质浓度,降低了水质等级。采砂机械的噪声也对鱼类活动产生干扰。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成为各重点保护对象面临的严峻威胁。
大量的采砂作业源于各地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对沙石的巨大需求,而且由于河砂采挖成本相对较低,易于操作,因此可以预计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保护区内的采砂作业不会消失,相反,采挖力度还可能进一步加大。受体制限制,目前保护区管理机构对保护区范围内的采砂作业没有有效的管理权,相关管理部门对于采砂给保护区造成的影响又缺乏认识,使得保护区内的采砂管理成为一个艰难的话题。

(2)              渔业捕捞强度过大

影响的保护对象:6个(长薄鳅、圆口铜鱼、中华金沙鳅、华鯪、鱼类漂流性卵苗、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
渔业捕捞强度过大直接造成各种经济鱼类资源量的锐减。选定的重点保护对象中,长薄鳅、圆口铜鱼、华鲮本身就是重要的经济鱼类,直接受到捕捞强度过大的严重影响。捕捞强度过大也改变了鱼类的群落结构。当大型经济鱼类资源量衰竭后,一些原来不受渔民重视的小型鱼类也变成了主要捕捞对象。捕捞强度过大也增加了对珍稀鱼类的误捕机率,如对达氏鲟、中华鲟、胭脂鱼等国家级保护物种的误捕,可能导致这些鱼类的意外损伤或死亡。捕捞渔船发动机的噪声和作业时产生的水污染等,也影响了鱼类生存环境。
捕捞强度过大的深层次根源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由于民众普遍认为野生鱼比养殖鱼营养价值更高,品质更好,因此野生鱼的价格明显较高,而这又正好迎合了目前社会上存在的追求高档享受的畸形需求,使得市场对野生鱼的需求旺盛。二是由于保护区内部分群众主要以捕鱼为业。据不完全统计,保护区内四省(市)共有渔船1938艘。由于国家没有提供相应补偿,渔民转产转业尚未实施,捕鱼成为绝大多数渔民唯一的或主要的谋生手段。三是没有确定保护区水域的捕捞限额,也没有对捕捞作业实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使得保护区的捕捞强度实际上处于失控状态。

3.3.2  影响程度高

(1)              非环境友好型大坝水库调度

影响的保护对象:8个(长薄鳅、圆口铜鱼、中华金沙鳅、华鯪、鱼类漂流性卵苗、达氏鲟、河岸带、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
上游及支流的大坝水库建设已经阻断了鱼类的洄游通道,而同时水库调度也对保护对象产生较大影响。这些影响表现为持续而严重地影响河道的自然水文情势,造成流速、流量、水位变化幅度、洪水频次及时序的明显改变。高坝下泄水的水温还可能比正常河水偏低,进而妨碍鱼类的性腺发育和繁殖行为。水文情势的改变也使一些鱼类漂流性卵苗发育所需的正常流程难以满足,导致鱼类卵苗发育不良或死亡,致使鱼类资源补充量减少。同时水文情势的改变也影响着河漫滩植被的正常生长和演替,导致河漫滩生物种群结构的退化和生物量降低。洪水季节大坝泄洪时下泄水可能出现气体过饱和,可能导致坝下水域鱼类受气泡病损害,严重时可能引起幼鱼甚至成鱼的死亡。
上游及支流大坝水库调度,主要是实现大坝本身的功能需求。长江干支流上建设的大坝的主要功能是发电和防洪,其次是改善航运、蓄水供水等,其调度首先要满足这些功能的需求。如在枯水季节时下闸蓄水、抬高坝前水位、通过提高水头来增加发电效益,在洪水季节来临之前,又为了防洪而提前腾出库容。另一个因素是大坝业主没有与保护区管理机构建立有效的协调和沟通机制,以使水库调度在满足大坝自身功能的时候尽量降低对水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此外,国家在法律层面也没有对大坝运行时如何保护水生态环境做出明确的规定和限制。

(2)              航道建设

影响的保护对象:7个(长薄鳅、圆口铜鱼、中华金沙鳅、华鯪、鱼类漂流性卵苗、河岸带、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
为了提高航道等级,需要在局部河段进行炸礁、筑坝、疏浚、弃渣等施工。而对于已经达到规划等级的航道,受泥沙沉积的影响,也需要适时进行疏浚维护。航道建设中的炸礁和疏浚水域往往是鱼类重要的产卵场和索饵场,同时炸礁作业还可能对鱼类造成直接伤害,疏浚作业也可能导致局部水质恶化,而弃渣水域则常常是鱼类的越冬场,为航道建设修筑的顺坝、丁坝会破坏局部区域的河岸带生境。因此,航道建设虽然不是长期持续,但对保护对象的威胁却是多方面的,也是严重的。
航道建设的驱动力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于长江黄金水道(也包括其主要支流)的巨大需求。长江沿线地区已经成为世界重要的“制造基地”,有大量的原材料和产品需要运输。国家实施的东部率先实现现代化、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等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要求发挥长江水运沟通东、中、西部和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纽带作用。沿江各省市的经济建设规划也依托长江水运资源,先后出台了新的发展战略。水运在外贸、集装箱、滚装汽车以及大宗散货大运能、长距离运输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而且也避免了发展陆地交通对土地的占用。与陆地运输相比,水运成本明显较低,多数船舶1升燃料每公里可运送127吨货物,铁路为每公里97吨,公路为每公里0吨。这些因素决定了未来一段时期长江水运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根据《长江干线航道建设规划(2011-2015)年》,保护区范围内需对12处碍航险滩进行整治,进一步的航道建设势在必行。

(3)              渔业捕捞网具网目过小

影响的保护对象:6个(长薄鳅、圆口铜鱼、中华金沙鳅、华鯪、鱼类漂流性卵苗、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
目前长江干流所用的主要网具中,刺网网目一般在4~6厘米,部分江段用于捕捞底层鱼类百袋网的囊网网目则只有1~2厘米。据本保护行动规划组在重庆江段的一项研究,为了多数捕捞对象80%的个体能参与一次繁殖,刺网的网目应该在8~9厘米。显然,目前保护区水域的网目明显过小。网目过小直接导致鱼类种类组成的小型化和种群内个体的低龄化和小型化。捕捞网目网具过小,降低了繁殖群体的数量,使得鱼类卵苗发生量减少。
捕捞网具网目过小的间接原因与捕捞强度过大相似。一是市场对野生鱼的需求旺盛;二是渔民谋生的需要;三是相关管理机构没有确定各种主要捕捞对象的最低可捕标准。除重庆市外,其它省均未制定捕捞网具网目标准,使得执法监管缺乏依据。

(4)              内陆航运

影响的保护对象:7个(长薄鳅、圆口铜鱼、中华金沙鳅、华鯪、鱼类漂流性卵苗、达氏鲟、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
内陆航运产生的噪声,严重干扰鱼类的产卵、休憩、摄食等正常活动,这一影响在春季产卵期尤为突出。船舶排污也导致一定程度的水污染。轮船涡轮机也可能直接造成鱼类个体的死亡。
内陆航运的驱动因素与航道建设基本相同。根据《长江干线航道建设规划(2011-2015)年》,预计长江航道货运总量将从2009年的13.3亿吨增加到2015年的21亿吨,因此,这一影响还可能进一步加剧。

(5)              污水排放

影响的保护对象:8个(长薄鳅、圆口铜鱼、中华金沙鳅、华鯪、鱼类漂流性卵苗、河岸带、达氏鲟、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
污水排放造成水环境质量降低,进而对水生生物的生长和繁殖产生危害。污水中的耗氧有机物导致水体溶氧浓度降低,总体上不利于鱼类及其它水生动物的生长。污水中的悬浮物降低水体透明度,酸性或碱性废水改变水体正常的pH条件,污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在鱼体中形成积累,进一步危害其生长和繁殖,严重时可能导致鱼类和其它水生动物中毒死亡。
据各省市提供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调查报告》,保护区重庆段直通长江的排污口共有67个,其中工业排污口有35个,城市污水主要排污口有32个,涉及到的重点监控企业80多家。排放的物质有化学需氧类、氨氮类、石油类等三类物质,具体包括二氧化硫、COD、氨、氮、石油类、甲醇、甲醛等。保护区四川段2005年度各类废水排放总量为12633.35万吨。保护区贵州段有40个污染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有化学需氧类、氨氮类、石油类等三类物质,重点污染企业共排放工业废水3752043.4吨。保护区云南段主要是农田面源污染和城镇生活垃圾污染。
沿江工业、企业兴建以及城镇化,加大了废水和垃圾量,而各地垃圾回收、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则缺乏相应的配套。对水污染危害认识的局限性也使得各地对排污行为监管不力。工矿企业废水、农田大量使用的肥料和农药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网箱养殖船投饵和餐饮船排污等加剧了污染。而且,排污口设置和排污量控制由环保部门负责,在设置过程中与保护区缺乏沟通,有些排污口设置在鱼类繁殖、摄食范围内,加重了对鱼类健康的影响。

(6)              其它涉水工程建设

影响的保护对象:8个(长薄鳅、圆口铜鱼、中华金沙鳅、华鯪、鱼类漂流性卵苗、达氏鲟、河岸带、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
保护区内的其它涉水工程包括码头、港口、道路、桥梁以及滨江大道、景观大堤、滨江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这些涉水工程极大地改变施工区域的河岸带形态,改变了水流特征,造成河岸带和河漫滩生境的直接损失和破坏,致使鱼类索饵场和产卵场受损,鱼类生长和繁殖受到影响。这些涉水工程同时也造成一定程度的水质污染和噪声,干扰鱼类的活动。有些施工环节甚至可能直接造成鱼类意外伤亡。
沿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其它涉水工程建设需求不断增加。如码头、港口、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兴建源于对航运和公路运输的旺盛需求。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沿江人居环境的改造则极大地加大了滨江大道、景观大堤以及滨江广场等基础设施的改、扩建工程。同时当前相关的水生态影响评价制度也不健全,保护区管理机构和环保部门对工程建设造成的生态危害及其补偿措施的监管不力,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

3.3.3  影响程度中等

(1)              取水工程

影响的保护对象:5个(长薄鳅、圆口铜鱼、中华金沙鳅、鱼类漂流性卵苗、赤水河河流生态系统)
保护区贵州段取水量较大的主要是茅台集团茅台酒厂、习水酒厂和赤水市工业和生活用水,有取水口6个,年取水量8151.2万立方米。保护区重庆段的长江取水口有31个,年取水总量约2.2亿立方米[4]。四川、云南的相关数据暂缺,但可以肯定沿江的宜宾、泸州等城市生产和生活用水均主要取自长江。
取水工程直接对上游漂流下来的卵苗产生较大的损害,因鱼类卵苗主要在近岸处漂流,而取水口正好设在这一区域,取水口抽水时强大的吸力会将鱼类卵苗吸入。此外取水工程对河道径流量有一定影响,但与河道总径流量相比,这一影响较为轻微。
沿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饮用水需求加重了取水量。相关各方对取水工程造成的对保护区的危害认识不足,缺乏对河道最大可取水量的研究,取水工程基本没有考虑生态成本等。
 


第4章 实现保护区有效保护的制约因素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临的制约因素,有的与其它保护区相似,有些则是其作为河道型自然保护区所面临的特殊制约因素。如果不能解决这些制约因素,就不可能开展有效保护,不可能最大程度地实现保护区的功能。这些制约因素详述如下。
 

4.1   保护区管理条例不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而长江干流及赤水河等支流承担着诸如航运、防洪、供水、渔业生产等多种功能,这些规定显然不适用于本保护区的管理,使保护区管理常常面临两难处境。

4.2   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欠合理

保护区管理机构采用和当地渔政部门合署的方式运转。渔政部门作为渔业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渔业资源环境保护与管理、渔业生产安全管理、查处渔业案件等工作。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两类职能差异很大,由同一机构承担面临诸多困难。

4.3   管理辖区划分不够清晰

保护区由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直接管理,分别在四川、重庆、贵州和云南四省市设立省级管理机构,并在沿江市(区、县)设置管理处(站)。各管理处(站)之间,按照行政边界划分管理权限。保护区一些河段两岸分别隶属不同区县,甚至不同省份管辖,不时出现同一河段管理方式和管理力度不一的问题,甚至发生问题后无人管的局面。

4.4   保护区建设与保护资金不足

保护区的建设经费主要来自于三峡工程补偿资金,几乎全部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采购,没有安排专门的运行经费。保护区日常管理工作,如巡护等所需,只能与渔政管理共享。在各级渔政部门本身执法经费就不充足的情况下,保护区的一些管理工作难以开展,甚至无法开展。特别是保护区云南、贵州范围内多为欠发达的贫困县镇,这一问题更为突出。
其次,保护区设备采购资金的安排存在不合理之处。如根据保护区建设实施方案,保护区各管理处(站)均采购了一批实验设备,其中除显微镜等一般设备外,还有多参数水质分析仪、BOD测定仪、COD测定仪、液相色谱等较为高档的仪器。这些仪器的使用过程中需要不断购置耗材,保护区建设资金中也没有安排这笔费用。
三是保护区建设资金中渔民转产安置经费严重不足。如保护区重庆段渔船为583艘,每艘渔船平均补助额仅为1.16万元,渔民转产转业工作很难开展。

4.5   保护区本底资料不足,且缺乏共享机制

2006年启动的保护区资源与环境综合调查,对鱼类和水质的调查结果相对完善,但关于其它水生生物的资料还较为不足。同时不同渠道的调查研究工作缺乏沟通和交流,一些数据存在明显差异。调查资料缺乏共享,一些在保护区开展调查的科研机构没有将结果提交给当地保护区管理机构,保护区各省市之间也没有建立资料共享机制。

4.6   保护区相关基础研究不够

当前保护区正面临着多种威胁,但关于这些威胁的机制、过程、范围、程度等关键问题,大多没有开展系统的科学研究。保护区总体规划提出了11个科学研究项目,并要求在金沙江一期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与补偿费用中列支经费。但这些研究项目总体上较为宏观或偏于基础,对采砂作业、航道建设、捕捞、航运等影响考虑不足,而且这些研究项目也还没有按计划开展。这就使得保护区管理机构和相关单位难以制定和实施针对这些影响的具体操作性的减免对策或生态补偿措施。

4.7     保护区在周边的影响力有限

当前保护区虽然已基本完成了界碑、界桩的设置,但是周边居民,甚至当地政府对于保护区的了解和知情仍然十分有限。一些地方上的有关部门和涉水工程建设单位,对涉及保护区所需履行的环评手续和生态保护责任缺乏认识和了解。保护区总体规划虽提出来社区共管和宣传教育等活动的目标,但是缺乏具体的步骤、策略和手段。当前保护区各管理处(站)的宣传教育工作基本上是靠自己摸索,存在着内容缺乏、宣教模式单一及相应的硬件设施缺乏等问题。对宣教工作的受众缺乏科学定位和划分,宣教质量和深度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深化。

4.8     保护区人员能力缺乏

保护区管理机构主要是与渔政部门合署办公,保护区各管理处(站)实际负责保护区管理的几乎都是由渔政执法人员兼任,他们大多不具备与保护相关的专业背景,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有些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没有岗位编制,福利待遇偏低,也不利于人员的稳定。
保护区当前缺少能够独立组织科研课题的工作人员,自身的科研监测规划和实施能力较弱,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保护区科研监测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保护区现有设备和仪器的操作需要具有专业技能的专门人员,而保护区当前没有专门负责此类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5章 保护对策

 
保护对策是针对保护对象生存力下降的原因,以实现为重点保护对象设定的预期健康状态,从而提高整个保护区的生存力而制定的一系列保护目标和行动。
在制定保护对策时,需要考虑开展行动和实现既定目标所需要的资源,以及行动的执行者、责任人员和合作伙伴,如研究机构、高校或相关的行政主管单位。根据效益、可行性和成本三个标准,对预选的保护行动进行评估排序,筛选出那些在实施后可能最有效地实现保护目标的行动(如附表4)。
针对重点保护对象的现状(第2章)、保护对象生存力下降的原因(第3章)、实现有效保护的制约因素(第4章),本行动规划提出14项保护管理对策。各对策的描述,包括目标、行动、责任机构和部门等方面。
 

目标1:到2016年,在保护区范围内实现规范化的采砂管理,使采砂作业对保护区的影响降低一个等级

行动:
1.        2012年,农业部组织召开各利益相关方采砂协同管理工作会议,签订协同管理协议,建立协同管理机制。
2.        2012年,开展采砂作业对保护区关键生境影响的程度、范围和机理的相关研究,划定禁采区和禁采期,编制采砂生态补偿纲要和技术要求。
3.        2012年起,定期组织采砂业主集中学习,提高采砂业主对采砂生态危害的认识。
4.        2013年,建立并推行保护区采砂管理三项制度:采砂作业水生生物影响监管制度;采砂水生生态环境破坏补偿制度;采砂作业水生生态修复制度。
5.        2013年,建立采砂作业定期巡查制度。
6.        2014年,筹措并建立采砂水生态修复专项基金。
责任机构和部门:农业部、长渔办、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保护区沿线各级政府、水务局、航道局。

目标2:到2016年,使航道建设对保护区的影响降低一个等级

行动:
1.        2012年,农业部与航道局召开航道建设协同管理工作会议,签订协同管理协议,建立协同管理机制。
2.        2012年,开展航道建设对保护区关键生境影响的程度、范围和机理的相关研究,明确航道建设中应规避的环境敏感点和敏感期。
3.        2012年,建立保护区航道建设管理三项制度:航道建设水生生态影响监管制度;航道建设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补偿制度;航道建设水生态保护措施竣工验收制度。
4.        2012年起,开展对航道建设施工单位及其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航道建设生态危害的认识。
5.        2013年,建立航道建设的巡查制度。
责任机构和部门:农业部、长渔办、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保护区沿线各级政府、港航部门、公安部门、海事部门。

目标3:到2016年,使内陆航运对保护区的影响降低一个等级

行动:
1.        2012年,农业部与海事、航运、环保等相关部门召开内陆航运协同管理工作会议,签订协同管理协议,建立协同管理机制。
2.        2012年,开展内陆航运对保护区鱼类和关键生境影响的程度、范围和机理的相关研究,制定减轻内陆航运生态影响的技术方案。
3.        2012年起,在生态敏感区和敏感期,设立警示标志,开展对船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水生态保护的意识。
4.        2013年起,加强对船舶排污和噪声的日常巡查。
责任机构和部门:农业部、长渔办、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保护区沿线各级政府、海事部门、港航部门、环保部、长江航道局、交通运输部。

目标4:到2016年,使其它涉水工程对保护区的影响降低一个等级

行动:
1.        2012年,农业部与发改委、环保局协商,在保护区全面实施其它涉水工程水生生物专题评价制度。
2.        2012年,定期开展保护区其它涉水工程水生生物影响专题评估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制定对保护区内未按规定开展水生生物影响专题评价的建设工程的处罚办法。
3.        2013年,建立其它涉水工程水生态影响的回顾评价制度。
4.        2012年起,全面实施对其它涉水工程水生态影响的监管。
5.        2012年起,全面开展对工程施工单位和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水生态保护的意识。
6.        2014年,保护区按省(市)分别建立和实施统一的生态补偿机制。
责任机构和部门:农业部、长渔办、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保护区沿线各级政府、环保局、发改委。

目标5:到2016年,保护区水域水质不劣于III类

行动:
1.        2012年,农业部与环保部门就保护区的排污管理达成共识,向环保部提交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分布详图,与环保部门协商设置保护区沿线排污口布局,改造和拆除不合理的排污口。
2.        2013年起,推动保护区沿线城镇生活污水实施集中处理排放、城镇垃圾和废弃物实现无害化处理、沿江工业污水实现达标排放。
3.        对保护区沿线的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养殖场等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其对水污染危害的认识。
责任机构和部门:农业部、长渔办、保护区各管理处(站)、环保部、保护区沿线各级政府。

目标6:到2016年,实施上游大坝生态水文调度,繁殖季节(4-6月)朱沱站平均水位受干扰程度不超过20%。

行动:
1.        2012年,开展保护区生态流量调度的相应研究,制定保护区(向家坝)生态流量调度实施方案和成效监测方案。
2.        2012年,保护区提出对周边干支流水库大坝工程修建限制性控制和规划建议。
3.        2013年,将水库大坝需满足下游保护生态流量的相关内容纳入保护区管理办法,并且制定水库大坝调度的水生态补偿办法。
4.        2013年,农业部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签署保护区(向家坝)生态流量调度协议。
5.        2015年,向家坝开始实施生态水文调度。
责任机构和部门:农业部、长渔办、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相关研究机构和保护组织。

目标7:到2014年,保护区各省市100%实施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制度

行动:
1.        2012年,保护区全江段推行“三证合一”制度。
2.        2012年起,逐步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现有渔民转产转业,鼓励有条件的渔民从事餐饮等相关产业,制定和逐步落实禁渔期渔民生活保障措施和渔业保险。
3.        2012年,开展禁渔期调整研究,逐步完善禁渔期制度,试行禁渔区制度。
4.        2013年,完成保护区全江段渔业资源现状普查,制定并颁发保护区船网工具控制指标。
5.        2014年,保护区各县市执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
责任机构和部门:农业部、长渔办、渔政管理机构、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沿江各省(市)人民政府、财政部、发改委。

目标8:到2013年,保护区渔获物中幼鱼比例控制在20%以下

行动:
1.        2012年,开展重要经济鱼类种群健康评价,制定保护区主要捕捞对象可捕规格。
2.        2012年,集中向渔民宣传保护区可捕规格和幼鱼比例规定。
3.        2012年起,加强渔获物幼鱼比例限制的检查。
4.        2013年,保护区各省市开展渔具现状普查,制定并颁发保护区网具标准。
责任机构和部门:农业部、长渔办、保护区管理处(站)、沿江各省(市)人民政府。

目标9:到2014年,实施赤水河流域综合管理,赤水河生物完整性指数保持在50以上

行动:
1.        2012年,开展赤水河流域资源现状调查、赤水河流域功能区划分,制定赤水河流域功能区管理细则。
2.        2014年,全面实施赤水河流域综合管理。
责任机构和部门:农业部、长渔办、赤水河沿江保护区各管理处(站)、赤水河沿江各省(市)人民政府、相关的科研院所和研究机构。

目标10:到2016年,全面提升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

行动:
1.        2013年,农业部制定并颁布含水生生物专题评价、生态补偿、生态水文调度等相关内容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2.        2012年,开展保护区独立管理的可行性研究,逐步推行建立由农业部直接管理的保护区独立的管理机构。
3.        2012年起,建立并开展制度化的人员培训制度,使具有保护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比例提高50%。
4.        2012年起,建立保护区水域生态危机的应急处置机制。
5.        2013年,建立完善保护区管理制度,实现分江段管理,替代按行政区域管理。
责任机构和部门:农业部、长渔办、保护区管理处(站)、保护区沿线各级政府。

目标11:到2016年,保护区建设成为国内珍稀特有鱼类和长江上游河流生境特色研究的科研平台,科技对保护区管理的贡献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

行动:
1.        2012年,聘请专家成立保护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保护区科研基地建设和科研平台搭建的方案。
2.        2013年,与国内科研、教学单位和保护组织等建立联系,并且逐步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保护区现有实验设备的效能。
3.        2013年起,定期调查监测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科研工作。
4.        2014年,建立保护区数据资源平台,实现保护区各管理站点之间资源使用共享。
责任机构和部门:农业部、长渔办、保护区各管理处(站)、相关科研机构和保护组织。

目标12:到2016年,全面提升保护区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力,充分发挥保护区环境教育功能,沿江各级政府对保护区的知晓率达到100%

行动:
1.        2012年起,开展广播、音像、画册、展板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保护区的重要性,提升保护区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
2.        2013年起,逐步开展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宣传教育活动,编写针对性的宣传教材,结合学校环境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对保护区的认识和了解。
3.        2014年起,构建宣教、教学实习以及志愿者服务平台,为大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和环境教育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资源,面向社会开展鱼类和河流生境保护知识的培训、普及、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保护区的社会效益。
责任机构和部门:农业部、长渔办、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沿江各省(市)人民政府、教育局、保护组织。

目标13:到2016年,建立保护区运行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确保保护区每年获得专项运行经费

行动:
1.        2014,建立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基金,争取三峡公司对基金的定期经费投入,寻求企业和保护组织对保护区的保护资金投入。
2.        2016年,争取保护区运行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责任机构和部门:农业部、长渔办、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沿江各省(市)人民政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财政部、保护组织。

目标14:到2016年,规范保护区增殖放流工作,关键物种种群数量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行动:
1.        2012年,科学制定保护区增殖放流规划,优化增殖放流的品种结构和鱼种规格,优化增殖放流的实施方案。
2.        2012年起,对增殖放流品种的质量严格监管。
3.        2012年起,加强增殖放流成效监测和评估。
4.        2012年起,继续开展珍稀特有鱼类天然个体人工驯养、规模化人工繁育的研究,提高增殖放流的科研能力,建设关键物种的原(良)种场建设。
责任机构和部门:农业部、长渔办、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沿江各省(市)人民政府、相关的科研院所和研究机构。
 




第6章 监测评估方案

 
保护行动规划过程的优点之一就是规划、行动和成效评估的完整结合。良好的监测方案,可以帮助保护区明确是否取得了实现预期效果方面的进展和管理行动是否有效,帮助调整和完善保护行动规划以实现最佳保护成效。良好的监测方案也能改进认识的基础,即什么条件下,什么样的保护对策最有效?从而使保护区和其他人员在确定未来保护重点时,做出更合理的选择。
评估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保护对策有效性的评估,即我们采取的保护行动有没有取得预期成果?取得预期成果,指实施的保护管理是否减轻乃至根除了导致保护对象生存力下降的根源,指保护的制约因素是否得到克服,保护对象的生存力或健康状况是否有所改善。二是状况评估(本章不做阐述),即保护区近期的监测评估将集中在成效评估方面。
基于保护对象的现状和制定的相应保护对策(目标与行动),提出针对重点保护对象的关键生态属性、影响保护对象生存力下降的原因和保护区管理能力等3方面的监测评估指标(如附表5)。
 

6.1重点保护对象关键生态属性变化的评估

1)卵苗发生量
监测方法:用圆锥网和弶网采集[5]
监测地点:江津断面、宜宾断面、赤水断面
监测人:保护区渔业资源监测系统
监测频次:每年3~6月持续50~70天的监测
2)种类数量
监测方法:用圆锥网和弶网采集
监测地点:江津断面、宜宾断面、合江断面、赤水断面
监测人:保护区渔业资源监测系统
监测频次:每年3~6月持续50~70天的监测
3)健康鱼苗的百分比
监测方法:对采集鱼苗,观测统计其畸形率和死亡率
监测地点:江津断面、宜宾断面、赤水断面
监测人:保护区渔业资源监测系统
监测频次:每年3~6月持续50~70天的监测
4)家鱼卵苗数量的百分比
监测方法:用圆锥网和弶网采集
监测地点:江津断面、宜宾断面、赤水断面
监测人:保护区渔业资源监测系统
监测频次:每年3~6月持续50~70天的监测
5)单位捕捞努力量的渔获量
监测方法:根据CAF2005-0001《内陆水域渔业资源调查技术规范》中关于渔获物分析的有关规定进行
监测地点:江津江段、合江江段、宜宾江段、赤水江段
监测人:保护区渔业资源监测系统
监测频次:每季度1次
6)渔获物平均体长
监测方法:根据CAF2005-0001《内陆水域渔业资源调查技术规范》中关于渔获物分析的有关规定进行
监测地点: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所辖水域
监测人:保护区管理机构、专业科研机构
监测频次:每年4次
7)渔获物幼鱼比例检查达标率
监测方法: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上报与专业科研机构抽查
监测地点: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所辖水域
监测人:保护区管理机构、专业科研机构
监测频次:每年1次
8)(达氏鲟)误捕个体的尾数
监测方法: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上报
监测地点: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所辖水域
监测人:保护区各管理处(站)
监测频次:每年1次
9)(达氏鲟)误捕个体平均体长
监测方法: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上报
监测地点: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所辖水域
监测人:保护区各管理处(站)
监测频次:每年1次
10)生物完整性指数(IBI
监测方法:按照CAF2005-0001《内陆水域渔业资源调查技术规范》进行综合调查,计算鱼类群落生物完整性指数、周丛生物完整性指数和浮游生物完整性指数
监测地点:赤水河全河段
监测人:保护区管理机构、专业研究机构
监测频次:每年枯水期和丰水期各进行1次
11)岩原鲤单位捕捞努力量的渔获量
监测方法:CAF2005-0001《内陆水域渔业资源调查技术规范》中关于渔获物分析的有关规定进行
监测地点:赤水河各河段
监测人:赤水河各管理站
监测频次:每季度1次
12)岩原鲤渔获物平均体长
监测方法:CAF2005-0001《内陆水域渔业资源调查技术规范》中关于渔获物分析的有关规定进行
监测地点:赤水河各河段
监测人:赤水河各管理站
监测频次:每季度1次
13)泉水鱼单位捕捞努力量的渔获量
监测方法:CAF2005-0001《内陆水域渔业资源调查技术规范》中关于渔获物分析的有关规定进行
监测地点:赤水河各河段
监测人:赤水河各管理站
监测频次:每季度1次
14)泉水鱼渔获物平均体长
监测方法:CAF2005-0001《内陆水域渔业资源调查技术规范》中关于渔获物分析的有关规定进行
监测地点:赤水河各河段
监测人:赤水河各管理站
监测频次:每季度1次

6.2影响保护对象生存力原因变化的评估

1)地表水水质等级
监测方法:按《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98)实地采样,进行水质监测,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水质等级
监测地点: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所在断面
监测人:保护区各管理处(站)
监测频次:每月1次
2)传统产卵场流速
监测方法:按《河流流量测量规范》(GB50179-93)进行
监测地点:三块石断面
监测人:保护区宜宾管理处
监测频次:达氏鲟繁殖季节每日1次
3)传统产卵场水深
监测方法:按《河流流量测量规范》(GB50179-93)进行
监测地点:三块石断面
监测人:保护区宜宾管理处
监测频次:达氏鲟繁殖季节每日1次
4)传统产卵场卵石滩坑凼面积与总面积的百分比
监测方法:实测,样方法
监测地点:三块石断面
监测人:保护区宜宾管理处
监测频次:每年1次
5)繁殖季节最低流量
监测方法:实测河道径流量数据,同时结合分析向家坝下泄流量数据
监测地点:三块石断面
监测人:保护区宜宾管理处
监测频次:达氏鲟繁殖季节每周1次
6)洪水期时段
监测方法:采集保护区各水文站年度汇总数据
监测地点:保护区各水文站所在断面
监测人: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专业科研机构
监测频次:每年统计1次
7)年水位波动幅度
监测方法:实测达氏鲟传统产卵场所在断面日水位,同时结合向家坝下泄流量数据推算
监测地点:三块石断面
监测人:保护区宜宾管理处
监测频次:达氏鲟繁殖季节,每年1次
84月朱沱水文站平均水温
监测方法:在线查询并统计朱沱水文站水温信息(长江水文网)
监测地点:朱沱水文站
监测人:保护区永川管理处
监测频次:每年4月1次
9)繁殖季节(46月)朱沱站平均水位
监测方法:在线查询朱沱水文站水位信息(长江水文网)
监测地点:朱沱水文站
监测人:保护区永川管理处
监测频次:4~6月,每日1次
10)河口年径流总量
监测方法:采集合江水文站公布的赤水河年径流总量
监测地点:合江水文站
监测人:保护区合江管理站
监测频次:每年统计1次
11)卵石滩坑凼面积与总面积的百分比
监测方法:实测,样方法
监测地点: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所在水域
监测人:保护区各管理处(站)
监测频次:每年1次
12)人工坑凼面积的百分比
监测方法:实测,样方法
监测地点: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所在水域
监测人:保护区各管理处(站)
监测频次:每年1次
13)湿生植物平均最高生物量
监测方法:按《内陆水域渔业自然资源调查手册》规定方法进行
监测地点:保护区各江段
监测人:保护区管理机构、专业研究机构;
监测频次:每年1次
14)植被覆盖度
监测方法:实测,样方法
监测地点: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所在水域
监测人:保护区各管理处(站)
监测频次:每年枯水期和丰水期各1次
15)排污口总量
监测方法:从保护区所涉及辖区的环保部门采集数据
监测地点: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所在水域
监测人:保护区各管理处(站)
监测频次:每年1次
16)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监测方法:采集保护区涉及辖区各区(市、县)环保部门公布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监测地点: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所在水域
监测人:保护区各管理处(站)
监测频次:每年1次
17)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
监测方法:采集保护区各区(市、县)环保部门公布的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
监测地点: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所在水域
监测人:保护区各管理处(站)
监测频次:每年1次
18)年采砂量
监测方法:从保护区所涉及辖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采集数据
监测地点: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所在水域
监测人:保护区各管理处(站)
监测频次:每年1次
19)单日航次
监测方法:保护区所有通航江段管理处(站)统计来往船只频次
监测地点:保护区通航河段的各管理处(站)
监测人:保护区各管理处(站)
监测频次:每季度1次
20)噪声强度
监测方法:根据GB-T4595-2000《船上噪声测量》标准对保护区内航行船舶机舱控制室噪声进行抽样检查
监测地点:保护区通航河段的各管理处(站)
监测人:保护区各管理处(站)
监测频次:每季度1次
21)登记渔船数量
监测方法: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上报
监测地点:保护区各管理处(站)所在水域
监测人:保护区各管理处(站)
监测频次:每年1次

6.3保护区管理能力的评估

1)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评估方法:颁布、实施
评估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2)采砂管理三项制度:采砂作业水生生物影响监管制度;采砂水生生态环境破坏补偿制度;采砂作业水生生态修复制度
评估方法:颁布实施
评估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3)航道建设管理三项制度:航道建设水生生态影响监管制度;航道建设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补偿制度;航道建设水生态保护措施竣工验收制度
评估方法:颁布实施
评估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4)赤水河功能区管理细则
评估方法:颁布实施
评估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5)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实施率
评估方法: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上报
评估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6)保护区管理信息系统
评估方法:组织保护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系统进行年度评估
评估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7)保护区运行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区(市、县)数量
评估方法: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上报
评估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8)募集资金总额
评估方法: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上报
评估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9)生态补偿资金到位率
评估方法: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上报
评估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10)增殖放流经费
评估方法: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上报
评估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11)支撑科研项目数
评估方法: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上报
评估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12)具备专业背景工作人员比例
评估方法: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上报
评估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13)保护区实验设备使用频次
评估方法:每年上报各保护处(站)实验设备使用记录
评估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14)宣传教育受众人次
评估方法: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上报
评估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15)宣教材料发放数量
评估方法: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上报
评估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16)专业培训人次
评估方法:保护区各管理处(站)上报
评估人:农业部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
 

 

结束语


保护行动规划方法(CAP)实质上是一个逻辑框架,帮助保护工作者和管理者将保护对策聚焦于确定的生物多样性成分或保护对象和全面表达的威胁因子,并以能够不断调整和学习的方式评估保护成效。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行动规划》是大自然保护协会在中国首次将保护行动规划方法(CAP)应用于淡水保护区的实践。《规划》的编制过程也促使编制团队和保护管理工作者经过一系列诊断、分析步骤,更好地认识保护区保护管理现状,并且基于这种认识确定清晰的保护目标和保护行动。期望《规划》在保护行动开展和监测结果评估的过程中,能够不断地被优化,并且帮助达成改善和提高保护区保护管理成效的最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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